词条贡献者
概要
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
定义
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第一次提出了我们现在所熟知的社会组织概念,并用“社会组织”取代了“民间组织”等沿用多年的旧概念。在民政部门的文件中,社会组织包括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三种组织形式。
要点总结 Key Takeaways
- 社会组织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也没有被正式定义过,而是一直在民政部门的文件中被沿用的表述。
- 社会组织包括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三种组织形式。这三种机构都是法定的非营利机构,即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因此社会组织都是具有非营利属性的。
- 社会组织包括了所有的慈善组织,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社会组织都是慈善组织。新设社会组织在设立时可以同时申请慈善组织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社会组织可以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
社会组织
社会组织的典型特征
社会组织的典型特征包括以下几点:[1]
1.性质上,社会组织体现为非官方性。
社会组织的产生不是以国家职能为基础的,而是社会成员为了相同的目标聚集起来形成的社会群体。它的形成具有明显的自发性,是以相同的兴趣、意志、利益、认同、情感和愿望等为纽带,彼此吸引、互为支援而自发建立的,其存在的基础不同于政府,其存在的意义也非履行国家管理职能之必备工具,不具有“官方”色彩;同时,社会组织虽然有着管理社会的职能,并且需要依法登记注册,但其与政府并不在一个体系之内,在体制和组织上,特别是社会组织的运作过程、决策架构、管理层级、活动范围、资金渠道、活动领域等都不依赖于国家党政系统而存在,是独立于党政体系之外的自治性组织。
社会组织是以公益目的或非营利性目的而设立,不能进行分红。社会之所以需要社会组织,其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协调政府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为社会成员提供更多更好的社会服务。当然,非营利性不是杜绝经营活动,而是在坚持注重社会效益和非营利的前提下,应当通过适当的经营活动取得收入,努力提高公益资产的使用效率,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
3.管理上,社会组织体现为独立自治。
社会组织作为独立的自治组织,在管理、财务、人事等方面,具有独立的自主权限,并不依附任何其他组织,能够进行自我组织、自我管理,是社会成员实现自治的有效机制。
4.形式上,社会组织体现为灵活多元。
按照我国民政部的分类,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三大类。从覆盖的行业范围来看,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非常广泛,它们通过不同的定位以及不同的服务对象,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为社会成员提供了完善和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
社会组织有哪些类型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2]
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依照法律法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3]
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了公益目的,利用非国有资产捐助举办,按照其章程提供社会服务的非营利法人。[4]
社会组织和下列主体分别有什么关联和区别
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有什么关联和区别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5]
联系:社会组织和事业单位覆盖的行业范围有重合之处,且二者均有社会服务职能,在为社会公益目的服务这一层面有一致之处。
区别:事业单位是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社会服务组织,而社会组织多是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此外,由于事业单位的成立带有“国有”性质,其内部管理和运行多少会由政府干涉,而绝大多数社会组织作为独立的自治组织,具有独立的自主权限,能够进行自我组织、自我管理,具有非官方性。
社会组织和慈善组织有什么关联和区别
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本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6]
联系与区别:社会组织与慈善组织都是非营利性组织,且均包括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社会组织提供的服务非常广泛,其中包括开展慈善活动,即,社会组织所涵盖的范围大于慈善组织的范围,慈善组织属于社会组织的范畴。
社会组织和公益组织有什么关联和区别
公益组织不具有统一的法律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参照该法条进行解释,公益性社会团体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社会组织,其中包括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然而,这种定义混淆了社会团体和慈善组织等概念。这一现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得以初步厘清。《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慈善组织”定义为“依法成立”并“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排除了“社会团体”以及“公益性社会团体”这些模糊概念。在其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中,也不再使用公益性社会团体的叫法。
社会组织和人民团体有什么关联和区别
人民团体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在宪法中特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团体组成单位,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八大团体。现行法律中有15部规定了“人民团体”,部分法律存在“人民团体”概念指代范围不明或扩大的情况。目前,没有规范性文件对“人民团体”的概念和指代范围作明确的界定,理论界也未能形成共识,存在“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社会组织”等相关概念混用的现象。[7]
联系与区别:可以看出,在某些场景中,“人民团体”与“社会组织”可能存在概念混用的情况,即,二者在某些语境下可指代同一含义。然而,从该词的本意出发,人民团体所指代的范围更具有政治意义,有单独的管理体系,与具有非官方性、独立自治性质的“社会团体”有所区别。
社会组织和企业/公司有什么关联和区别
根据《公司法》第二条,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联系与区别: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为非营利性法人,而公司为营利性法人。虽然二者均具有法人性质,自我管理,亦均为社会提供某种服务,但其最大区别为:社会组织是为非营利目的成立,而公司的主要目的就是营利。
如何查询社会组织的资质
查询社会组织登记信息:
第一步:
登录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datasearch.chinanpo.gov.cn/gsxt/newList
第二步:
在下方绿色方框处输入社会组织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点击搜索。
第三步:
在搜索结果中点击相应名称即可查询该社会组织的公示信息。
以“中国建筑节能协会”为例,公示信息包括其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年检信息、评估信息、表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失信信息。
此外,在该界面中,点击紫色方框内的按钮,还可查询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以及已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涉嫌非法社会组织。
发展现状
根据《社会组织蓝皮书:中国社会组织报告(2020)》(以下简称“报告”),中国社会组织的总体增速有所下滑,社会组织的发展开始从重数量转向重质量。
报告显示,根据中国民政部发布的社会组织统计公报,截至2019年底,全国社会组织总量为86.63万个,与2018年的81.74万个相比,增长了4.89万个,增速为5.98%,增速下降了1.36个百分点。尽管增速仍然在下降,但一年来新增社会组织的总量并不少,社会组织的发展开始从重数量转向重质量。[8]
根据《中国社会组织报告》,未来社会组织发展还需要在总结70年来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党组织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引领作用。建立并完善新型政社关系,走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之路。我国社会组织应在“一带一路”建设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基础上,抓住这次契机走出国门,不断加强与国际权威社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在国际领域打造中国品牌,树立中国形象。[9]
学术讨论
国际社会公认,民间社会组织之基本含义是泛指当代由各国公民自愿组成、关注公益性事务,从事着非营利性事业的民间(非政府性)组织或它们的集合体。在联合国系统中,“民间社会”、“公民社会”、“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等概念频繁交叉使用。依照联合国收录了2.4万家组织名录的“民间组织综合系统”,联合国认定的民间社会组织有15个类别,其中包括社团、基金会、非政府组织、机构、学术组织等等。[10]
在我国,学界对“社会组织”的内涵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只要依法注册的正式组织,以非营利性、志愿性和公益性要求为主的组织,称为“中国的非营利性组织”;二是认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于党政体系之外的正式社会组织;三是认为具备组织性、志愿性、非营利性、民间性、自治性、非政治性等特征的正式组织。[11]2018年《中国社会组织报告》蓝皮书副主编徐彤武认为,随着当代中国非营利事业的发展,中文“民间社会组织”这一概念所指代的组织群体已经超越我国民政系统管理的三大类组织范围;对社会组织含义的解读,应当破除制度性的自我束缚,给予“民间社会组织”概念以更加普世和与时俱进的法定解读。[12]
境外概况[13]
目前关于什么是社会组织,国际、国内学术界并没有统一的定义,甚至有不同的称谓或术语,如“非营利性组织”(NPO)、非政府组织(NGO)、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独立部门(independent sector)、慈善组织(charitable sector)、志愿者组织(voluntary sector)、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民间组织、免税组织(tax-exempt sector)、基金会(foundation)及非商业组织(non-commercial organizations)等等。有学者统计,社会组织这一概念在现实中演绎出了接近50种不同称谓,这些不同的称谓由于其表达的主体、背景、场合不同而各有所侧重,但是它们基本上包含了具有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公益性、自主性、志愿性等特征的介于政府组织和营利性组织之间的一切社会组织。
1. 美国
美国的社会组织在总体上是一个很大的部门,其组织活动的一大特点是动员大批志愿人员参与各种非营利的慈善活动。在美国的社会组织中,宗教性的慈善服务组织、社区互助与公益服务组织、各种慈善救济基金会、联合劝募组织等都是影响很大很有特色的社会组织。目前,美国社会组织已达160万个,总支出6700亿美元,占GDP的9%。社会组织雇员近1100万(占全美支薪雇员的7%);有志愿者630万(占支薪雇员和志愿雇员的11%)。
2. 英国
英国社会组织往往被称为“志愿部门”或慈善组织。其活动集中在教育研究、文化娱乐和社会服务三个领域,其中最具特色的是非营利科技社团。这些组织通过出版科学刊物、资助科学研究、举行各种科学会议等方式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从规模上看,英国的社会组织规模仅次于美国,居世界第二位。
3.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社会组织主要有慈善团体、私立学校、教堂、协会、游说议员者组织等形式,其主体是社会福利服务组织。澳大利亚的社会福利服务组织都是由民间经办的,与居民关系密切,可以更灵活高效地满足居民的需要,从而减轻政府负担,因此与政府形成一种合作关系,可以平等地通过竞争机制获得政府的资助,但同时也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提供政府规定的服务。
4. 日本
日本的社会组织大多成立于20世纪70年代以后,并于1995年开始快速发展。日本的社会组织主要集中在医疗卫生保健、社会福利和国际化合作领域。日本政府对社会组织的限制极为严格,社会组织被人为地分割成许多门类,各自有专门的主管部门,受专门的法规约束,只能在专门为其划定的领域中活动。因此,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日本社会组织的规模小得多。
关联法条
序号 | 法律法规 | 法律层级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失效日期 | 发文机关 | 规范“社会组织”的相关内容 |
1 | 《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 | 部门规章 | 2010年12月27日 | 2011年3月1日 | 现行有效 | 民政部 | 第二条 |
2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行政法规 | 2016年2月6日 | 2016年2月6日 | 现行有效 | 国务院 | 第二条 |
3 | 《基金会管理条例》 | 行政法规 | 2004年3月8日 | 2004年6月1日 | 现行有效 | 国务院 | 第二条 |
4 |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 行政法规 | 2004年6月27日 | 2004年6月27日 | 现行有效 | 国务院 | 第二条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法律 | 2016年3月16日 | 2016年9月1日 | 现行有效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第八条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 | 法律 | 1999年6月28日 | 1999年9月1日 | 现行有效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第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