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活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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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业务活动成本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设置的一个会计科目,指非营利组织为了实现其业务活动目标、开展其项目活动或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Key Takeaways

  1. 业务活动成本包含民间非营利组织开展业务的全部相关费用,比如项目直接成本、项目人员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等。
  2. 业务活动成本可区分列报,即按照从事的项目、提供的服务或开展的业务区分核算和列报:但若民间非营利组织开展的业务活动比较单一,则可归集列报,即相关费用全部归集在“业务活动成本”项目下。
  3. 业务活动成本属于民间非营利组织营业成本性质,按照从事的项目、提供的服务或者开展的业务的类别核算和列报;相对而言,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不按项目、服务或者业务归集,按费用的具体项目核算。

哪些费用可以列入业务活动成本?

业务活动成本包含民间非营利组织从事的项目、提供的服务或者开展的业务的全部相关费用,比如项目直接成本、项目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等。按照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七十六条,费用按其功能分为业务活动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筹资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所得税费用和其他费用七类;业务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应当在“税金及附加”项目下单独核算,不再计入业务活动成本。[1]

此外,按照原《〈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财会〔2020〕9号)第十一条第一款,民间非营利组织设立与实现本组织业务活动目标相关的其他民间非营利组织,相关出资金额记入“业务活动成本”科目。[2]该解释已自2026年1月1日起废止[3],现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未在正文中就此类出资的费用归属另作规定,仅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出资设立其他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情况[4]。实务中该类出资是否继续在“业务活动成本”项目下核算,应以财政部后续规定为准。

慈善组织的业务活动成本包括哪些?

《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的规定》(民发〔2026〕12号,2026年3月23日发布并施行)第四条规定,慈善活动支出在“业务活动成本”项目下核算和归集;业务活动成本包括慈善活动支出、设立慈善信托支出和其他业务活动成本。[5]

其中,慈善活动支出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在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慈善活动,向受益人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无偿服务时发生的下列费用:(一)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二)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以及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三)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慈善组织的慈善活动支出应当主要用于受益人。[6]

需要注意的是,慈善活动支出只是业务活动成本的组成部分,二者并不等同。年度慈善活动支出比例(如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年度慈善活动支出不得低于上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考核的是慈善活动支出,而非业务活动成本总额;计算该比例时,应当依据发票、收据等凭证,将到达最终受益人的款物作为慈善活动支出,通过合作方、项目执行方、慈善信托的受托人等其他组织资助的款物,在到达最终受益人前不得计入。[7]

业务活动成本在核算中,如何归集和划分?

业务活动成本的核算并不限于按项目归集: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按照其从事的项目、提供的服务或者开展的业务分别核算和列报,对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一类活动的共同费用按照合理的方法分配,并按是否存在限定区分为非限定性费用和限定性费用。以项目制开展活动的组织(典型的如基金会),其业务活动成本相应表现为按项目归集费用、形成项目成本。

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从事的项目、提供的服务或者开展的业务比较单一,可以将相关费用全部归集在“业务活动成本”项目下进行核算和列报;如果民间非营利组织从事的项目、提供的服务或者开展的业务种类较多,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在“业务活动成本”项目下分别项目、服务或者业务大类进行核算和列报。[8]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某些费用如果属于多项业务活动,或者属于业务活动、管理活动和筹资活动等共同发生,且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一类活动的,应当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项活动中进行分配。[9]慈善组织的费用如果属于慈善活动、其他业务活动、管理活动、募捐活动等多种活动共同发生且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一类活动的,应当将这些费用按照合理的方法在各项活动中进行分配,分别计入慈善活动支出、其他业务活动成本、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10]

同时,业务活动成本应当按是否存在限定区分为非限定性费用和限定性费用进行核算:资产提供者对资产的使用设置了时间限制或(和)用途限制的,所确认的相关费用为限定性费用,期末结转至限定性净资产;除此之外为非限定性费用,期末结转至非限定性净资产。[11]

新旧制度衔接方面,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根据原账编制2025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按照新制度设立2026年1月1日的新账并登记科目余额;编制2026年度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12]

业务活动成本和管理费用的区别

管理费用,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组织和管理其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业务活动成本与管理费用是民间非营利组织在业务活动表中的“费用”项下的两个平行会计科目。具体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业务活动成本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了实现其业务活动目标、开展其项目活动或者提供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管理费用是指民间非营利组织为组织和管理其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性质不同:业务活动成本属于民间非营利组织营业成本性质,按照从事的项目、提供的服务或者开展的业务的类别核算和列报;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不按项目、服务或者业务归集,按费用的具体项目核算。[13]业务活动成本与管理费用均应当在发生时按其发生额计入当期费用;费用的确认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不以款项是否实际收付为标准。[14]

(3)核算内容不同:业务活动成本包含民间非营利组织从事的项目、提供的服务或者开展的业务的全部相关费用,主要包括项目直接成本、项目人员薪酬等;而管理费用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为维持日常组织管理目的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理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经费、行政管理人员的薪酬、办公成本等。在实际核算时,人员和场地等成本应当依据其发生原因进行归类,发生在具体项目项下的作为“业务活动成本”核算,而以维持日常组织管理目的发生的费用则作为“管理费用”核算。按照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管理费用还包括残保金、离退休人员工资及补助,以及因民间非营利组织自身原因应偿还的受赠资产或政府补助资产等;其中福利费应当依法根据本组织的管理权限,按照理事会或者类似权力机构等的规定据实列支。[15]对慈善组织而言,理事会等决策机构的工作经费、监事会等监督机构的工作经费和党建工作经费,均从管理费用列支,不计入业务活动成本。[16]

业务活动成本与筹资费用等其他费用项目如何划分?

募捐成本不在业务活动成本中核算。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在募集财产时发生的费用属于募捐成本,应当据实列支,在“筹资费用”项目下核算和归集;其中募捐活动中涉及本组织场地设备和工作人员的相关费用,不得计入募捐成本。[17]

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时发生的应归属于民间非营利组织自身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计入筹资费用,不计入业务活动成本。[18]

从事受托代理业务时发生的应归属于民间非营利组织自身的费用,计入其他费用,不计入业务活动成本。[19]

关联法条

序号法律法规法律层级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失效日期发文机关规范“业务活动成本”的主要内容
1《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部委规章2004.08.182005.01.012026.01.01财政部第六十二、六十三条
2《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部委规章2004.08.182005.01.012026.01.01财政部5101
3《〈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部委规章2020.06.152020.06.152026.01.01财政部第十一条
4《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部门规章2016.10.182016.10.182026.03.23民政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四条(三)
5《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部门意见2020.05.212020.05.21/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6《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部委规章2024.12.202026.01.01/财政部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七十六条第二款、第七十七条至第七十九条;附录会计科目5101
7《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的规定》部门规章2026.03.232026.03.23/民政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二条
8《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部委规章2025.04.162026.01.01/财政部新旧账衔接及2026年度业务活动表列报

参考资料

[1]《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2024年,财政部(财会〔2024〕25号),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款第二项。

[2]《〈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财政部(财会〔2020〕9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该解释已自2026年1月1日起废止)。

[3]《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2024年,财政部(财会〔2024〕25号),第九十五条。

[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2024年,财政部(财会〔2024〕25号),第八十八条第十六项。

[5]《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的规定》,2026年,民政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民发〔2026〕12号),第四条第二款。

[6]《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的规定》,2026年,民政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民发〔2026〕12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

[7]《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的规定》,2026年,民政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民发〔2026〕12号),第八条、第十二条。

[8]《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2024年,财政部(财会〔2024〕25号),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9]《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2024年,财政部(财会〔2024〕25号),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10]《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的规定》,2026年,民政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民发〔2026〕12号),第七条。

[11]《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2024年,财政部(财会〔2024〕25号),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12]《民间非营利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2025年,财政部(财会〔2025〕6号)。

[13]许群(主编):《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讲解与实务》,中国市场出版社2004年版,第195页。

[1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2024年,财政部(财会〔2024〕25号),第七条、第七十七条。

[15]《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2024年,财政部(财会〔2024〕25号),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16]《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的规定》,2026年,民政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民发〔2026〕12号),第五条。

[17]《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的规定》,2026年,民政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民发〔2026〕12号),第六条。

[18]《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2024年,财政部(财会〔2024〕25号),第十八条第五项。

[19]《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2024年,财政部(财会〔2024〕25号),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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