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5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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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上海市民政局
文号:沪民社服发〔2025〕1 号
法律层级: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地域范围:上海市
主体分类:综合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布时间:2025-05-19
生效时间:2025-05-19

各区民政局,各第三方评估机构,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我局对《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18年版)》进行了修订,编制了《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5年版)》。现印发给你们,在实际运用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上海市民政局

2025年5月19日

联系电话:23111494  23111495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2025年版)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查要点

分值

年检年报

(20分)

年度检查

近三年年检结论及年末净资产、名称牌匾、办公场所、变更备案、填写年检信息完整情况。

20

党组织
(8分)

党组织建立

按规定建立党组织或设立党建联络员情况(应建未建不予参评)。

2

党组织活动

党费缴纳、“三会一课”落实、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

3

党组织发挥作用

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及党组织参与“三重一大”情况;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党员日常管理情况;获得上级党组织表彰奖励情况。

3

内部治理

(11分)

组织机构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常务)会、监事会监事)、办事机构、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及履职、运作情况。

5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产生程序和履职情况;秘书长专职情况。

1

人力资源

人事管理情况(聘用、薪酬、培训、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年金、专职工作人员等)。

3.5

重大事项报告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向相关部门报备情况。

0.5

档案、证章管理

档案管理及证章管理使用情况。

1

财务管理
(14分)

合法运营

资金来源合法、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大额资金支出须经理事会同意);资金收入与支出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2

会计人员管理

会计、出纳分设;会计人员岗位职责明确;会计人员有相应的资质;会计人员相对稳定,调动须有移交手续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1

会计核算管理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未执行此制度,不予参评);账务处理真实、合法、准确且日清月结;有明细账册、清单、附件等符合要求的材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依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最低保管期限30年以上。

3

预算管理

有预算管理制度;每年编制预算;预算执行情况。

0.5

资金管理

有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余额符合正常开展活动需要量;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库,库存现金不得超出15天的日常需要量。

0.5

实物和无形资产

管理

有资产管理制度并按月折旧、摊销;资产使用有专人负责管理,有专册登记,及时处理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1

投资管理

有投资管理制度并执行;投资实体、债券、基金、委托理财等有完善的决策程序(无投资的不扣分)。

0.5

业务收支管理

收入管理情况;经费支出符合有关审批程序;按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2

税收和票据管理

依法进行税务申报,按期纳税;各种票据使用管理情况;会费专用收据使用符合规定。

2

财务报告

有财务报告制度并执行;近三年度财务报告情况。

1

财务监督

有财务监督制度并执行;年度财务报告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每年有监事会监事)监督意见;按规定进行审计。

0.5

工作绩效
(37分)

发展规划与工作

计划、总结

制定发展规划并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2

行业信息统计

与发布

开展行业调研并形成报告,报告得到政府认可、采用;准确及时掌握本市、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定期开展行业各类数据统计,受政府委托进行的统计数据得到政府部门采用和认可;通过网站、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发布行业信息。

4

会展与培训

每年主办、承办行业展览、展销活动;制定人才发展规划,近三年本会举荐的人才获得各类表彰;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人才、技术、职业、管理、法规等培训。

2

技术服务与咨询

会员单位、企业提供技术、市场、管理、法律、政策等咨询服务;为会员单位、企业等提供新技术、新产品鉴定推广工作,行业资质认证、事故认定等。

2

政策法规制定及
承接政府项目

参与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提出政策建议;协助政府部门制定相关产业的政策或行业发展规划;制定行业标准或行业准入条件;承接政府委托项目或购买服务。

5

社会责任

协助政府推进劳资和谐、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并落实;组织、宣传、推进行业开展节能减排,低碳生产、环保达标等工作或活动;每年组织或参与公益活动;组织开展其他社会公共服务活动。

3

维护权益

建立健全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协调各方,处理好行业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向政府部门及有关方面反映涉及会员和行业合法利益和正当诉求;有应对国内外行业发生变化的产业预警机制和相应的救济活动,对维护行业利益有成效。

2

信用体系建设

制定有行业信用制度,并能有效执行;社会对协会(行业)有信用评价;向社会公开发布信用信息。

1

规范行为

有自律机制,制定行规行约和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向社会或行业公开发布;有效执行及社会反映情况。帮助会员单位提高企业产品或服务质量;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公开行业检查处罚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消费者权益和行业整体利益。

4

国内外影响力

参加全国性社团组织并担任重要职务;参与全国性行业、企业产品标准和规则制定;有国内国际合作项目。

2

行业覆盖及

会员管理

会员单位数量或产能覆盖同行业企业超过50%;会员单位产值在行业中超过50%;会员入会、退会有管理规定和程序;会员数据库基本信息完整,采取信息化管理;有会费标准,近三年会费收缴率≥80%。

2

专业书籍及

业务资料

出版专业书籍,编撰业务资料。

1

信息公开

平台建设、公开内容、媒体报道情况。

3

特色贡献

围绕国家战略或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协商、促进就业、对口帮扶、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情况。

4

社会评价
(10分)

内部评价

会员理事监事、工作人员对单位非营利性、单位负责人履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财务管理、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等的评价。

4

管理部门评价

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级评估(评价)及表彰奖励情况。

3

获得表彰奖励

其他政府部门表彰奖励情况。

2

社会公众

社会各方面评价及社会影响力。

1

合 计

100

 

 

上海市专业(职业)类社团评估指标(2025年版)

 

目录
索引信息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查要点

分值

年检年报

(20分)

年度检查

近三年年检结论及年末净资产、名称牌匾、办公场所、变更备案、填写年检信息完整情况。

20

党组织
(8分)

党组织建立

按规定建立党组织或设立党建联络员情况(应建未建不予参评)。

2

党组织活动

党费缴纳、“三会一课”落实、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

3

党组织发挥作用

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及党组织参与“三重一大”情况;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党员日常管理情况;获得上级党组织表彰奖励情况。

3

内部治理

(11分)

组织机构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常务)会、监事会监事)、办事机构、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及履职、运作情况。

5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产生程序和履职情况;秘书长专职情况。

1

人力资源

人事管理情况(聘用、薪酬、培训、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年金、专职工作人员等)。

3.5

重大事项报告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向相关部门报备情况。

0.5

档案、证章管理

档案管理及证章管理使用情况。

1

财务管理
(14分)

合法运营

资金来源合法、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大额资金支出须经理事会同意);资金收入与支出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2

会计人员管理

会计、出纳分设;会计人员岗位职责明确;会计人员有相应的资质;会计人员相对稳定,调动须有移交手续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1

会计核算管理

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未执行此制度,不予参评);账务处理真实、合法、准确且日清月结;有明细账册、清单、附件等符合要求的材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资料依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最低保管期限30年以上。

3

预算管理

有预算管理制度;每年编制预算;预算执行情况。

0.5

资金管理

有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余额符合正常开展活动需要量;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库,库存现金不得超出15天的日常需要量。

0.5

实物和无形资产

管理

有资产管理制度并按月折旧、摊销;资产使用有专人负责管理,有专册登记,及时处理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1

投资管理

有投资管理制度并执行;投资实体、债券、基金、委托理财等有完善的决策程序(无投资的不扣分)。

0.5

业务收支管理

收入管理情况;经费支出符合有关审批程序;按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2

税收和票据管理

依法进行税务申报,按期纳税;各种票据使用管理情况;会费专用收据使用符合规定。

2

财务报告

有财务报告制度并执行;近三年度财务报告情况。

1

财务监督

有财务监督制度并执行;年度财务报告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每年有监事会监事)监督意见;按规定进行审计。

0.5

工作绩效
(37分)

发展规划与工作

计划、总结

制定发展规划并经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2

专业活动

制定交流活动计划开展交流活动;相关专业业务组织的交流活动影响力;开展专业调研;组织开展专业或相关业务咨询活动;开展课题研究并出成果。

6

建议咨询及

承接政府项目

参与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有利于发展的政策建议;参与执业标准或专业领域发展规划制定。承接政府委托项目或购买服务。

5

国际(国内)交流

参加国际(全国性)组织并有影响力;组织或参加有影响力的国际(国内)会议;组织或参与国际(国内)合作项目。

4

行为自律

会员自律公约或执业道德准则、团体标准;会员自律行为检查或执业监督检查;会员业务指导或职业考核、认证;配合政府部门执法检查。

3

调解维权

建立健全内部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帮助调解会员纠纷,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向政府部门及有关方面反映涉及会员和本专业领域合法利益和正当诉求;积极维护本专业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3

社会责任

会员发出服务社会倡议书或者指导会员服务社会的相关活动;每年组织和参与公益活动。

2

会员管理

会员入会、退会有管理规定和程序;会员数据库基本信息完整,采取信息化管理;有会费标准,近三年会费收缴率≥80%。

3

人才培养

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在人才培养方面每年都有培训或继续教育;近三年本会举荐的人才获得各类表彰。

1

专业书籍及

业务资料

出版专业书籍,编撰业务资料。

1

信息公开

平台建设、公开内容、媒体报道情况。

3

特色贡献

围绕国家战略或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协商、促进就业、对口帮扶、乡村振兴、社会治理等情况。

4

社会评价

(10分)

内部评价

会员理事监事、工作人员对单位非营利性、单位负责人履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财务管理、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等的评价。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