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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慈善中国,即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是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和慈善信托受托人发布慈善信息的统一平台。
Key Takeaways
- 慈善中国是全国性的、统一的慈善信息公开平台。
- 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和慈善信托受托人都需要按照规定使用慈善中国进行慈善信息的公开。
- 公众可以通过慈善中国查询到慈善组织、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希望了解的慈善信息。
“慈善中国”在哪里
网址域名:“慈善中国”平台的IP地址为:59.252.100.13,域名为https://cszg.mca.gov.cn(图1)[2]。
图1:“慈善中国”平台网页截图
微信公众号:手机用户除用网址登录外,可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平台,点击“我要查询”中的“慈善信息查询”栏目登录(图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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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慈善中国微信公众号截图 |
“慈善中国”上能查询到哪些信息
慈善组织基本信息
慈善组织的下列基本信息,应当在形成之日起30日内在慈善中国向社会公开,可供社会公众查询:
- 章程;决策、执行、监督机构成员信息;下设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专项基金和其他机构的名称、设立时间、存续情况、业务范围或者主要职能;发起人、主要捐赠人、管理人员、被投资方以及与慈善组织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个人或者组织;慈善组织的联系人、联系方式,以慈善组织名义开通的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或者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财务和资产管理制度。
-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还应该按年度公开领取报酬从高到低排序前五位人员的报酬金额,以及本组织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招待费用、差旅费用的标准
慈善信托信息
通过此功能,社会公众可使用关键词查询慈善信托项目的备案信息、事务处理及财务状况、检查评估情况、表彰处罚情况、及其他事项。其中
- 备案信息包括:初始备案信息(如备案编号、慈善信托名称、信托目的、备案时间、备案期限、委托人、受托人、监察人、托管人、财产总规模等)、变更备案信息、终止备案信息。
- 检查评估情况包括:检查结果、评估结果。
- 表彰处罚情况包括:处罚信息(如处罚日期、违法类型、处罚类型、执法部门)、表彰信息(如表彰日期、表彰结果、表彰部门)。
- 其他信息包括:民政部门发布的信息、信托公司发布的信息。
募捐方案备案
通过此功能,社会公众可使用关键词查询已备案的公开募捐方案,包括未开始、有效期内、及已过期的募捐方案。
募捐方案相关公示信息具体有:备案编号、发起慈善组织、起止时间、捐赠目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表(包含募捐活动负责人、联系方式、公开募捐信息发布平台、银行账户等信息)、接受捐赠的方式、募捐收入、募捐款物用途、募捐进展情况、活动相册等。
另外,部分募捐方案的页面还可通过点击“相关慈善项目”,获取相关慈善项目的进展情况。
慈善项目信息
通过此功能,社会公众可使用关键词查询已备案的慈善项目及其进展,包括未开始、有效期内、及已过期的慈善项目。
慈善项目相关公示信息具体有:项目编号、发起慈善组织、服务人群、服务领域、服务区域、运作模式、项目网站、支持慈善信托情况、项目介绍、项目实施情况(包括定期更新的收入及支出情况)、活动相册等。
另外,部分慈善项目进展的页面还可通过点击“相关公开募捐情况”,获取相关募捐方案的备案详情。
慈善组织年报
通过此功能,社会公众可使用关键词查询并下载“慈善组织的年报”。
募捐信息平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6年至2021年,民政部分三批遴选指定了共计30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简称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可为慈善组织提供募捐信息发布服务。
“慈善中国”平台将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进行直观地整合和展示(图3)。通过此功能,公众可点击任一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图标以获得相应的网站链接、联系邮箱、及二维码。
图3:“慈善中国”平台募捐信息平台页面截图
在实践中,存在一部分慈善组织并未按照慈善中国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公开的情况;因此,慈善中国平台可能无法确切地查询到上述所有信息。
如何通过“慈善中国”公开信息
民政部门
各级民政部门认定或登记慈善组织后,应及时通过信息录入或数据导入方式,在“慈善中国”平台生成该慈善组织账号,发布登记管理机关对该组织的相关公示信息,并通过“慈善中国”平台进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管理、公开募捐活动在线备案。有关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票据资格、购买服务、慈善组织奖惩等信息,亦应发布[4]。
慈善组织
慈善组织获取“慈善中国”平台账号后,应完善本组织相关公示信息,按时发布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及时公布慈善项目实施情况。凡组织公开募捐活动的,必须获得公开募捐资格,并履行募捐备案程序。公开募捐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捐情况,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募捐情况。慈善项目实施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项目实施情况和募得款物使用情况[5]。
慈善信托受托人
慈善信托受托人通过其备案的民政部门,在“慈善中国”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获得账号,每年至少一次将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务状况等通过“慈善中国”平台及相关方式向社会公开[6]。
关联法条
序号 | 法律法规 | 法律层级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失效日期 | 发文机关 | 规范“慈善中国”的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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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 法律 | 2016.03.16 | 2016.09.01 |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第八章 |
2 |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 | 部门规章 | 2018.08.06 | 2018.09.01 | / | 民政部 | 全文 |
3 | 《慈善信托管理办法》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2017.07.10 | 2017.07.10 | /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 | 第七章 |
4 |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2017.08.17 | 2017.08.17 | / | 民政部 | 全文 |
关联词条
信息公开、慈善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