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捐方案
加入包裹

概要

募捐方案是指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时制定的方式、计划与标准。募捐方案应当包括募捐目的、起止时间和地域、活动负责人姓名和办公地址、接受捐赠方式、银行账户、受益人、募得款物用途、募捐成本、剩余财产的处理等内容。


Key Takeaways

  • 募捐方案应当在开展募捐活动之前制订、备案并在公开。
  • 参与公开募捐的任何捐赠人,都可以从公开募捐的页面或民政部门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查看自己捐赠项目的募捐方案备案信息,并且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利。
  • 募捐方案中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在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十日内向民政部分补正并说明理由;但如果规定的财产用途发生变更的,也应当向民政部门先行备案。公众可以在相关的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相关的变更。
  • 在应对突发事件需要紧急开展公开募捐的情况下,可以先开展公开募捐,但是应当在公开募捐活动开始后十日内补办备案手续。

募捐方案的备案和信息公开

募捐方案的备案

一般备案程序慈善组织应当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十日前将募捐方案报送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材料齐备的,民政部门应当即时受理,对予以备案的向社会公开;对募捐方案内容不齐备的,应当即时告知慈善组织慈善组织应当在十日内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予以补正。[2]
合并备案为同一募捐目的开展的公开募捐活动可以合并备案。[3]
报送业务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慈善组织,还应当同时将募捐方案报送业务主管单位[4]
突发事件补办备案程序慈善组织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无法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前办理募捐方案备案的,应当在公开募捐活动开始后十日内补办备案手续。[5]
特殊情况下向政府备案慈善组织在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管辖区域外,以在公共场所设置募捐箱或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义演、义赛、义卖、义展、义拍、慈善晚会等的方式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除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外,还应当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十日前,向其开展募捐活动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提交募捐方案、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复印件、确有必要在当地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情况说明。[6]

募捐方案的信息公开

一般的信息公开要求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应当在募捐活动现场或者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备案的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并在统一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
公开合作方信息慈善组织与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开展公开募捐的,还应当公开合作方的有关信息。
【互联网公开募捐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募捐信息。[7]

募捐方案的典型样本展示

公开募捐方案范本的格式文本由民政部统一制定。[8]募捐方案应当尽可能明确具体且包括以下内容:

  1. 募捐目的。募捐目的应当尽可能明确具体,而且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以下简称《慈善法》)第3条规定;
  2. 起止时间和地域。《慈善法》第73条对慈善组织应当根据公开募捐周期的长短定期向社会公开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作了明确规定,募捐活动的起止时间与信息公开的要求密切相关;
  3. 募捐活动负责人姓名和办公地址;
  4. 接受捐赠方式。对于捐赠实物的,一般要明确接收实物的地点或者场所;捐赠现金的,需要明确接收现金的账户;
  5. 受益人,应当是符合某些特定资助条件的受益人
  6. 募得款物用途,主要是明确募得收入具体用于哪方面慈善活动,或用于资助哪些受益人
  7. 募捐成本,是指慈善组织为了获得捐赠财产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印刷和发放募捐宣传资料费以及其他与募款有关的费用。慈善组织在制订募捐方案时,应当合理评估,努力降低募捐成本,使更多的善款用于慈善目的;
  8. 慈善项目实施后剩余财产的处理,募捐方案应当规定将剩余财产用于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项目。[9]

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官网中可查询到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表,如下所示:

公开募捐活动名称XXX
公开募捐活动所支持的慈善项目XXX
募捐目的XXX
是否为应对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XXX
起始时间XXX年XX月XX日终止时间XXX年XX月XX日
公开募捐方式XXX
募捐地域全国
是否开展线下异地募捐: XXX

募捐活动

负责人姓名

XXX职务XXX
办公地址XXX联系方式XXX
接受捐赠方式XXX
公开募捐信息发布平台XXX
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XXX
受益人(对象)XXX
募得款物用途XXX
募捐成本XXX
剩余财产处理XXX

募捐方案的查询途径

公众可以登录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首页查看募捐方案备案信息。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网址:

https://cszg.mca.gov.cn/platform/login.html。


募捐方案中的内容是否可以调整,以及如何调整?

第一,公开募捐活动进行中,募捐方案的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慈善组织应当在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十日内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补正并说明理由。第二,确需变更募捐方案规定的捐赠财产用途的,应当召开理事会进行审议,报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10]


关联法条

序号法律法规法律层级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时效性发文机关规范募捐方案的主要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法律2016.03.162016.09.01现行有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24、25、55和57条
2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部门规章2016.08.312016.09.01现行有效民政部第10、11、12、13、15、18、19和24条
3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部门规章2018.08.062018.09.01现行有效民政部第7条

引申/关联词条

募捐备案公开募捐

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四条。
[2]《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3]《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4]《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5]《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6]《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7]《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第七条。
[8]《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9]民政部:《公开募捐的方式、方案及信息公开》,http://www.mca.gov.cn/article/xw/mtbd/202104/20210400033135.shtml,2021年5月20日访问。
[10]《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目录
概要
Key Takeaways
募捐方案的备案和信息公开
募捐方案的备案
募捐方案的信息公开
募捐方案的典型样本展示
募捐方案的查询途径
募捐方案中的内容是否可以调整,以及如何调整?
关联法条
引申/关联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