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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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贡献者

White & Case LLP

概要

为2019年2月新设于民政部下的内设机构。


定义

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慈社司”)是2019年2月新设于民政部下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

  • 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
  • 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 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要点总结 Key Takeaways

  • 2019年2月,民政部新组建了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设立的根据是《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以及《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8)》
  • 慈社司主要负责对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福利彩票以及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进行管理监督。
  • 慈社司自设立以来,已就贯彻落实《慈善法》及其配套政策、志愿服务条例》进行了相关工作,同时配合财政部规范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并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设立的背景

慈社司成立前,慈善社会工作职能零散分布于不同部门,工作力量未得到有效整合。

2012年以来,国家陆续颁布出台了《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党中央亦要求“完善慈善事业制度”、“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1]《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要求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尤其强调促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申。[2]党中央国务院对于慈善社工事业的高度重视,以及深化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心,使得成立一个专门部门统筹推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成为可能。

除此之外,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慈善事业的发展前景更加广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对社会服务的需求更加旺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3]集合分散的慈善社工力量,充分整合慈善社会工作的有关职能,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热情,使得成立专门的慈善社工司有其必要。


设立的重要意义

设立慈善社工司,为下一步谋划部署慈善社工工作奠定了基础,对于促进我国慈善社工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如下重要意义:[4]

首先,设立慈善社工司,有利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统筹落实《慈善法》等法律法规。

其次,设立慈善社工司,有利于动员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发展壮大慈善社工事业。专门设立慈善社工司,将原来分散的慈善社工行政力量集中起来、优化组合,进行了管理体制和组织结构的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有利于加强慈善社工工作的顶层设计、整体规划和统筹协调,以形成更加完备、更加成熟的慈善社工制度。

最后,专门设立慈善社工司,可以更好地发挥慈善社工力量形式多样、机制灵活、贴近基层、针对性强的特点,有利于引导慈善社工资源实现“三个聚焦”: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地引导慈善社工资源助力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层社会服务。


设立后的工作进展

慈善社工司设立以来,主要推进了以下四方面工作:[5]

第一,完善慈善事业动员和监管机制。一是落实《慈善法》及其配套政策,持续推进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工作。二是协调有关部门出台多项优惠激励政策,积极引导动员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三是完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信息公开保值增值等监管机制,规范慈善行为。四是继续推进全国慈善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对互联网募捐的监管。

第二,拓展志愿服务发展空间。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推动制定配套政策,推进志愿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脱贫攻坚志愿服务宣传展示,支持实施青年志愿者脱贫攻坚行动,积极引导志愿服务力量助力脱贫攻坚。

第三,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人才培养。会同教育部门积极发展社会工作学历学位教育,加强社会工作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引导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加大城乡社区和相关机构等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系统化专业培训的力度。[6]深化探索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第四,规范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一是配合财政部,全面整治擅自利用互联网销售福利彩票,对全国福利彩票机构和代销者全面开展自查和检查。二是大力调整福利彩票快开游戏规则,化解福利彩票市场风险。三是完善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制度,有力提高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关联法条

序号法律法规法律层级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失效日期通过主体规范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的主要内容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党内法规制度2018.02.282018.02.28现行有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8)》党内法规制度2018.12.312018.12.31现行有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机构编制

 

参考资料
[1] 参见《民政部 2019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2]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第四条
[3] 参见《民政部 2019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4] 参见《民政部 2019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5] 参见《民政部 2021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6] 参见《民政部 2019年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目录
概要
定义
要点总结 Key Takeaways
设立的背景
设立的重要意义
设立后的工作进展
关联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