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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是经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正式委任,并向社会公告的一名自然人。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首席代表通常是境外非政府组织的主要负责人。
Key takeaways
- 境外非政府组织应当委任一名自然人作为首席代表。
- 实践中境外非政府组织的首席代表没有国籍要求。
- 首席代表可以是全职员工,也可以不是。如果境外的首席代表为代表机构工作,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签证和工作手续。
- 首席代表对于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来说非常重要,一般情况下是主管单位和登记机关与境外非政府组织联系的第一站。如果境外非政府组织存在合规问题的,首席代表有可能会被约谈。
谁不可以当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首席代表
首席代表的任职资格有一定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下简称《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如果有以下情况,不得担任首席代表: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有犯罪记录的;
(三)依法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的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自被撤销、吊销之日起未逾五年的。[1]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设立、变更首席代表时需要履行相关手续。此外,公安机关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境外非政府组织涉嫌违反相关规定的,可以依法约谈首席代表。因此,首席代表在代表境外非政府组织开展活动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且根据境外非政府组织办理设立代表机构登记授权书的授权范围行使有关职责。[2]
与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代表的区别
首先,境外非政府组织的首席代表和代表的数量不同。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仅有一名首席代表,但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设一至三名代表。
其次,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的登记事项中包括首席代表为必选项,但没有对是否同时设有代表有强制要求。
最后,公安机关发现涉嫌违反《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的,可以依法约谈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3]
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首席代表是否与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构成劳动关系?以及与企业招录员工是否有区别?
由于境外非政府组织不是独立的法人机构,因此无法直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参考根据中国的劳动法相关规定,在中国依法登记设立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属于用人单位,可以在中国境内聘用工作人员,与之建立劳动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领域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4]另外,与企业招录员工不同,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在中国境内聘用工作人员应当将聘用的工作人员信息,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5]
关联法条
序号 | 法律法规 | 法律层级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失效日期 | 发文机关 | 规范“境外非政府组织”的主要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2017修正) | 法律 | 2017.11.04 | 2017.11.05 | 现行有效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全文 |
2 | 《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活动领域和项目目录业务主管单位名录》(2019) | 部门规范性文件 | 2019.04.29 | 2019.04.29 | 现行有效 | 公安部 | 全文 |
3 | 《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办事指南》 | 部门工作文件 | 2016.11.28 | 2016.11.28 | 现行有效 | 公安部 | 全文 |